返回

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

黄仲咸先生参加新中国成立50周年观礼

新闻动态 - 新闻动态


关于拟推荐刘清影女士参加第十三届“中华慈善奖”评奖活动的公示


关于拟推荐刘清影女士参加第十三届“中华慈善奖”评奖活动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华慈善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会经研究,拟推荐刘清影女士参评“慈善楷模”奖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参评内容

(一)慈善楷模介绍:

丹心奉献慈善 在平凡工作中默默坚持

刘清影,现任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著名慈善工作者,从事慈善公益事业40余年。

刘清影生长于革命军人家庭,自幼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长大后,刘清影从1980年起开始跟随慈善家黄仲咸先生从事公益慈善工作,几十年如一日,立足基层,勤勤恳恳,无怨无悔。特别是在黄仲咸先生辞世后,仍不忘初心,不负重托,秉承黄仲咸先生的遗志,克勤克俭,积极奉献,成为黄仲咸先生“勤俭创业、爱国奉献”崇高精神的践行者和传播人,是千千万万默默奉献在慈善第一线的基层工作者的杰出代表。

黄仲咸先生生前爱党爱国,生活节俭,其巨额的海外资产不是让子女继承而是带回祖籍国并立遗嘱作公证无私奉献公益的善举一直是侨界、公益界的美谈,他为世界华侨华人树立一个“裸捐”和“最纯粹公益人”的光辉典范,素有“南安陈嘉庚”之美称。刘清影耳濡目染,继承贤风。从青春芳华到垂暮之年,刘清影始终追随著名爱国华侨、慈善家黄仲咸先生,是其慈善事业的得力助手和遗志继承人;从穷乡僻壤到破旧巷道,刘清影用脚步丈量世间疾苦,为贫困学子以及孤寡鳏独等弱势群体送去关怀和温暖……

几十年来,刘清影勤俭节约,克己奉公,默默奉献。她早年常往返香港与内地,为节约开支,她不辞辛苦,每次都坐十几小时的大巴来回奔波。

2000年,黄仲咸先生回厦门定居,全身心投入公益慈善事业。刘清影放下香港的爱人和未成年子女,跟随黄仲咸先生回厦专职开展慈善工作。2005年,黄仲咸先生及其夫人在厦门公证处立下遗嘱,将南安必利达大厦、厦门必利达大厦、寄存在香港中国银行的11000两黄金、厦门中国银行的847.77万元存款、南安水头镇60亩地皮的使用权及全部收益(时值约5亿元人民币)捐赠给基金会。

2008年黄仲咸先生辞世后,刘清影践行嘱托,传承遗志,兢兢业业地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帮黄仲咸先生“看住”基金会,“看好”基金。基金会捐赠出去的每一笔善款,都由刘清影以及办公室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打理,丝毫不乱。在每一笔善款背后,刘清影默默洒下辛勤的汗水。为了让基金会好好办下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她连续15个春节没回香港与家人团聚。2015年5月,刘清影的爱人病危,因为忙于基金会的慈善工作,她都没时间好好地陪伴自己的爱人走完其人生最后旅程。

长年以来,刘清影及其团队带领基金会主动融入国家大政方针,锐意推动公益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基金会不仅在福建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上做出大量的贡献,还积极响应上级领导部门号召,参加“阳光1+1”和“闽宁协作”项目,助力上杭、建宁、尤溪、德化、永春、武夷山、南安等县市及甘肃临夏县、东乡县和宁夏西吉县、永宁县有关乡村脱贫振兴项目;与《公益慈善报》社联手,与福建省有关地方政府、人大、残联、民政部门及慈善总会紧密合作,关注和支持孤独症(自闭症)儿童群体,持续开展“黄仲咸.阳光护航”公益行慈善项目;在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关心指导下与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等单位合作开展“少年硅谷”项目,为全国近40所红军小学配备现代人工智能教室。

在刘清影和基金会团队的共同努力下,截至2024年底,基金会公益捐资累计7.35亿元人民币。独资捐建和出资助建的学校、医院楼宇等公益性工程建设项目有100多个,总建筑面积达20多万平方米;奖助师生、贫困群众等达25万多人次。

黄仲咸先生辞世近十几年来,基金会先后获“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全国社会扶贫先进集体”“福建省捐赠公益事业特别贡献奖”等国家级、省市级荣誉奖项达40余项。其中,2015年基金会荣获“2015中国消除贫困奖捐赠奖”,刘清影陪同基金会理事长黄涤岩出席了颁奖大会,国家主席习近平亲切接见获奖代表并合影表彰。

为弘扬黄仲咸先生不图名不为利的无私奉献精神,启迪和影响更多的人,刘清影积极宣传黄仲咸先生的慈善事迹。2021年是黄仲咸先生诞辰100周年,刘清影多次奔波于厦门、福州、北京之间,并先后与十几家单位商议协作,积极筹办纪念活动。2021年3月18日,“赤子情怀 大爱无疆——纪念慈善家黄仲咸先生诞辰100周年事迹展”在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开幕,仅一个多月时间便吸引300多万人次参观,在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人华侨中掀起“黄仲咸精神”学习热潮。

2023年,刘清影荣获省政府颁发首届“福建慈善奖”之“爱心慈善楷模奖”,受到省委书记周祖翼省长赵龙的亲切会见和表彰。

二、公示起始及截止时间:自2025313~20

三、意见反馈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22号必利达大厦一楼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92-5528132

 

公示单位: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

公示时间:2023313


热门推荐